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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消防器材配置及管理规定要求

日期:2022-12-09 19:53:09 / 人气:

成都消防器材配置及管理规定要求: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结构设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如消防水源、消防水池、消防砂、消防器材等。

  2、消防设备必须放置在明显易接近的地方。一般应放置在阴凉通风处,高度不大于1.5米,座椅高度不小于15厘米。

  3、应指定灭火器负责管理和维护。每月检查一次,定期更换。干粉灭火器有效期为五年。

  4、高层建筑的消防设备应绘制设备平面示意图,悬挂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

  5、按JGJ3-91《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应按要求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以便与施工同步,临时消防给水系统高压泵应设置专用线供水。

  6、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规格(4kg、8kg干粉灭火器)数量要求如下:

  1)厨房:面积小于100平方米,至少配置2个干粉灭火器。

  2)材料库:面积小于50m2,泡沫灭火器不小于2,单位增加50m。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根据可燃物的数量,也可以增加和分散消防设备。

  3)建筑办公室、休息室、会议室,面积小于100平方米,配备不少于2个干粉灭火器。每增加50m2不少于一个干粉灭火器。

  4)资料室、档案室和易燃物品存放场所,面积小于50平方米,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个。

  5)电气车间、配电室、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个。

  6)垂直运输设备(包括施工电梯、塔吊、场内运输机械)司机室至少配置一台干粉灭火器。

  7)油库、易燃易爆仓库,面积小于50平方米,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加50mn2不少于一个干粉灭火器。

  8)木质场地,面积小于50平方米,配备不少于2个干粉灭火器,或50-100公斤储水罐和不少于2个消防桶。

  9)集体宿舍内,每25m2配置一个干粉灭火器,超过1000m2的,每500m设置一个2m2的消防水池。

  10)临时作业的消防场所应配备不少于两个灭火器和其他灭火器材。

  11)在建建筑物周围500m2范围内设置4个干粉灭火器。每增加500m2增加一个干粉灭火器。

  12)及时更换消防器材的火药或更新消防设施,确保发生危险时能保证消防。

  13)消防器材、设施和设备,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或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