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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消防改造2022版《消防设计图审查要点》

日期:2022-12-10 13:12:26 / 人气:

消防设计审核要点

1、设计审核主要送审材料

2、总平面图审核要点

3、功能用房审核要点

4、常规项目审核要点
设计审核主要送审材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盖建设单位公章);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自审表(盖设计院公章);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盖设计院公章);

建设单位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申报1份,领取合格书1份);

总平面图1份(1:500,盖规划章);

建筑、水、电、暖施工图各1套(盖图审章,用档案盒、档案袋装好);

所有图纸刻录光盘1张(包括结构);
总平面图审核要点
消防车道表示明显,设计符合规范要求,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不大于15m,净宽、净高不小于4m,转弯半径不小于12m,需在图中注明详细数值。

消防登高面可结合消防车道布置且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至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 5m,且不应大于 10m;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 15m 和 8m。对于建筑高度不小于 50m 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 15m。

标注排烟口、送风口。

停车场与建筑物距离符合下表要求:

注: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算起,如外墙有凸出的可燃物构件时,则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停车场从靠近建筑物的最近停车位置边缘算起。

详见:《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97

建筑物防火间距符合下表要求:

建筑功能、面积应明确标注,与经济技术指标相对应,符合控规要求。纯住宅项目避免出现“活动中心”等容易引起歧义的功能标注,易被理解该项目为综合楼,导致消防设计参数不符。

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00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室外消火栓应沿高层建筑均匀布置,间距不应超过120m,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消火栓距高层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并不宜大于40m;距路边的距离不宜大于2.00m。在该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

消防水泵接合器应安装在便于消防车接近的人行道或非机动车行驶地段,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m。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接合器应与消火栓系统的消防水泵接合器,应标识明显。
功能用房审核要点成都消防改造、维保必懂的《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

a、消防水泵房:

1、 独立设置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在高层建筑内设置消防水泵房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甲级防火门。

2、 当消防水泵房设在首层时,其出口宜直通室外。当设在地下室或其它楼层时,其出口应直通安全出口。

3、 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备用消防水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

4、 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余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水量。

5、 消防水泵房应设不少于两条的供水管与环状管网连接。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其吸水管应设阀门。供水管上应装设试验、检查用压力表和65mm的放水阀门。

6、 消防水泵房如无自然排风,则应设置送排风。

7、 消防水泵房采取双电源供电,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并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8、 消防水池容积计算公式(二):Vn=Qy﹒ty+Qp﹒tp+Qm﹒tm 式中:Qy—室内消防栓系统的用水流量(m3/s),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GB50045-95的表7.2.2取用并作单位换算,一类高层建筑取值为:Qy=40L/s=0.04 m3/s Qp—自动喷水系统的用水流量(m3/s),按规范取值为:Qp=20L/s=0.02(m3/s) Qm—防水卷帘水幕保护系统用水流量, 按规范取值为:Qm=Lm﹒0005 m3/s﹒m Lm—被保护的防火卷帘总长度(m) Ty—火灾延续时间(s), 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GB50045-95的表7.2.2取用,一类高层建筑 取值为:ty=3h=3﹒3600s。

Tp和tm—分别为自动喷水系统及水幕保护系统喷水时间(s),取值为Tp=tm=1H=3600s

b、消防控制室:

1、 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高层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隔墙和 1.50h 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 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

3、 消防控制室采取双电源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并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4、 消防控制室一般要求采用静电地板。

c、变配电房:

1、 变压器室应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

2、 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上的门、窗等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Om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0m的窗槛墙。

3、 变压器室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的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窗时,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20h的防火门窗。

4、 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常规项目审核要点四川成都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2版)

a、楼梯间

1、 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

2、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 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它障碍物。

4、 楼梯间内不应敷设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5、 公共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

6、 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设置可燃气体计量表。当 住宅建筑必须设置时,应采用金属套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保护措施。

8、 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楼梯间应按规定设置防烟或排烟设施和消防应急照明设施。

9、 在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 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等。 防烟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公共建筑不应小于 6.0㎡,居住建筑不应小于 4.5㎡;

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以及高层仓库不应小于10.0㎡,居住建筑不应小于 6.0㎡。

10、 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11、 除楼梯间门和前室门外,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住宅除外)。

b、自然排烟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2、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面积超过10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3、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合

(2)用前室不应小于3.00㎡。

(3)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

(4)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5)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6)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可开启窗的有效排烟面积计算规则:

1、半层高以上;

2、梁等障碍物以下;

3、Sy=S*(1-cosθ)